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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洁晶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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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1-11 20:41:20 网友: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:218.89.59.225

请教律师??
你好:父母出资购买的商品房供女儿、女婿居住(房产证办父母名下的),装修、家具等均由女儿、女婿出钱。如果两人离婚,这套房子会不会拿出来分割?父母过世后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?丈夫婚前有一女儿有没有权力来分呢?如果父母指定由女儿或是二人所带孩子继承,他们父女还是否有权力分割??    谢谢解答!!


【回复】 2008-11-12 21:27:55  chenlvshi  124.172.156.6
该房屋仍属于父母的财产,女儿、女婿即使离婚也不能分割该房屋,但可以分割装修款、家具。父母过世后,该房屋依据继承法予以继承,如果没有特殊约定,女儿继承部分属于女儿和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。丈夫婚前有一女儿,此处的丈夫不知是指父亲或是女婿?后面的更是称谓无法分清?


2008-11-7 16:44:36 网友: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:125.82.20.71


婚后女方以种种借口要求男方买东西送她,并且不与男方进行房事,若男方不能对提出的要求满足,则对男方恶言相向.并且女方在与男方婚后频繁与异性网友见面约会.男方是否能在离婚时追回送与女方的财物,并且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?


【回复】 2008-11-8 0:19:59  chenlvshi  124.172.156.6
追回财产可能比较困难,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女方经常与异性网友见面,有可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


2008-11-6 11:07:32 网友: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:218.89.62.237

关于夫妻财产的约定
二婚夫妻,男方与前妻有一小孩,女方独自一人。现在两人决定共同按揭购买商品房一套(单位集资),首付款由女方父母支持,但前提是要约定这套住房与前妻所生小孩无关(该孩子无继承权,男方也不得将自己所属部分赠送他),只属于夫妻两人和将来两人所带的小孩。请问这种财产约定怎样写才具有法律效力???


【回复】 2008-11-6 20:59:11  chenlvshi  124.172.156.6
可以直接约定即可。如果需要比较完善和规避风险,建议和律师面谈后委托律师代书比较好。


2008-11-5 16:02:46 网友: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:125.82.21.98

反家庭暴力法
婚后女方拒绝性生活.是否属于家庭暴力?能否起诉?


【回复】 2008-11-5 18:09:04  chenlvshi  124.172.156.6
不属于家庭暴力,如果这样,你可以要求离婚。


2008-11-1 19:08:14 网友: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:125.83.103.112

我国法律上还认可事实婚姻吗 ?
在我国新《婚姻法》适用多年的今天,我国法律上还认可事实婚姻吗 ?目前法院在判决称: 因男女双方从1985年同居到07年男方去世,所以认定他们的事实婚姻成立!在女方出示假结婚证等等的情况下,怎么还可以这样认定啊?法律上还保护事实婚姻,还主张事实婚姻,那和《新婚姻》第八条的 “未办理结婚登记的 ,应当去补办”的精神是相违背的 !男方曾经在法院工作过是懂法的,且生前还和自己子女说过女方在催他去办结婚证,他不
愿意去!女方在男方去世后伪造结婚证,既违背男方生前意愿,也违反《婚姻法》中:结婚登记需男女自愿的原则!
    
  请问:在收到法院判决书后,(10月24日收到的)我们可以上诉吗?
 急盼回复!    023-66938333


【回复】 2008-11-1 20:57:51  chenlvshi  124.172.156.6
已经解答。


2008-11-1 19:06:51 网友: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:125.83.103.112

我国法律上还认可事实婚姻吗 ?
编辑你好!
     在我国新《婚姻法》适用多年的今天,我国法律上还认可事实婚姻吗 ?目前法院在判决称: 因男女双方从1985年同居到07年男方去世,所以认定他们的事实婚姻成立!在女方出示假结婚证等等的情况下,怎么还可以这样认定啊?法律上还保护事实婚姻,还主张事实婚姻,那和《新婚姻》第八条的 “未办理结婚登记的 ,应当去补办”的精神是相违背的 !男方曾经在法院工作过是懂法的,且生前还和自己子女说过女方在催他去办结婚证,他不
愿意去!女方在男方去世后伪造结婚证,既违背男方生前意愿,也违反《婚姻法》中:结婚登记需男女自愿的原则!
    
  请问:在收到法院判决书后,(10月24日收到的)我们可以上诉吗?
 急盼回复!


【回复】 2008-11-1 20:57:30  chenlvshi  124.172.156.6
在1994年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以夫妻名字共同生活的,仍将视为事实婚姻。1994年以后的就不认可了。


2008-10-30 12:41:06 网友: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:222.86.86.79

谁的错?
去年的12月份,一场大火烧光了我家的门市部,还有一排的及间门面也被烧了,后来鉴定是由于我家的电线老化漏电起火的,隔壁的几家人天天缠着我们家,我想问下是谁的错,全都是我们家的错吗?


【回复】 2008-10-31 16:39:01  chenlvshi  124.172.156.6
如果电线属于你家所有和管理,应由你家承担责任。反之,则不承担责任。另外,门面如果是租赁的,则需要考虑出租人的管理责任,以及出租的房屋是否经过消防验收。这样的案件涉及因素较多,可以电话咨询。15310231838


2008-10-28 0:21:56 网友: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:125.62.49.86

只怪自己找错人
您好:
我是一事业单位科员,老婆无固定职业我们于2004年结的婚,当年她便怀上孩子了.当时她对我说想把户口迁来随我,她说她咨询过,说我要有房产才行.(自己也没在意,没去咨询这方面的事)于是她要求把我父亲单位集资建房用过户形式过到我名下.(该房是父亲1996年分的,后来以18000元买下.发票原件在我父亲那)在她一手操办下,(她以前搞过房地产行业),花了2000多元手续费(也由我父亲支付的)房子价格10万元(其实并不存在买卖,也没有10万).另外,2005年以她的名义又按揭一套房,首付我付的,每月月供也是我出约1300.一起生活的几年中,她长期不工作,还经常和我吵闹甚至动手将我砍伤过.最终我决定离婚.现在她不同意和我协议离婚,要我起诉,还说一定要争到儿子.请问专家:孩子会判给谁,那该2处房产该怎么判定归属?谢谢 !!!!谢谢!!!


【回复】 2008-10-28 19:44:35  chenlvshi  124.172.156.6
对于你父亲原来的那套房屋,因已经过户,要争取产权回来,估计有一定的难度,但对没有支付的10万元房价款是可以主张的。对于另一套按揭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,一般平均分割房屋的价值。孩子判决归你的可能性大一些。
 当然案件是变化的,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父亲原来的那套房屋过户是为了她办理户口,你的父亲也是可以主张权属的。具体的可以电话联系:15310231838。


2008-10-27 19:44:20 网友: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:222.178.73.101

离婚咨询
你好,律师,我想咨询的是: 男方和女方是用的这样一个形式拿的结婚证(男方给女方20000元,条件是女方要和男方扯结婚证。就这样,双方达成口头协议,男方给女方20000元,后就去拿了结婚证) 此时男方和女方只是一个村的,长大了都外出打工,这回接触是通过媒人介绍才在一起的,根本没有深入了解,只是能过这样一个形式,两人在完全不了解对方的性格和能力的情况下闪电式的拿了结婚证,拿了结婚证后两人住到了一起,。。 后来,我20000元钱用在了女方建房上了,(双方都是农村的)意思就是说哪个都没用到这20000元钱,钱用在了房子上。。。。。 3年过去了。双方基本了解对方的性格和能力了。女方觉得男方从多种方面来讲,不是她想要过一辈子的男人,包括能力和为人处事上,所以一直也没生孩子,必竟每个女人都还是想找一个靠得住的男人,所以现在女方后悔了,后悔当初没有把事情考虑得长远些,后悔没有想清楚就答应对方拿了结婚证,现在女人的想法是必需要离婚,必竟这样托起两个人都累,而且两个人年龄都会托大。。。。 我想问的问题是如果两人去离婚,还存在着最开始那20000元钱的事吗?在平时女方和男方沟通交流的语言,女方看出男方想要一点损失回来,但女方觉得两人成为夫妻3年,最开始拿点钱很正常,现在哪个耍朋友不用个几万,而且肯定超过20000这个数字,在说又跟他在一起住3年,都付出过不少。。。。 谢谢律师帮我解释下,的确,我不是太懂法律,现在非常着急,想尽快把这事情解决了,这样托起很累很累。。。。。每天我都过不好 



【回复】 2008-10-28 19:20:35  chenlvshi  124.172.156.6
婚姻双方均会有自己认为的损失,不要把自己的损失就强加别人承担,这是不现实的。


2008-10-27 19:38:57 网友:匿名网友 发表评论 IP:222.178.73.101

离婚咨询
 你好,律师,我要说的故事是男方和女方是用的这样一个形式拿的结婚证(男方给女方20000元,条件是女方要和男方扯结婚证。就这样,双方达成口头协议,男方给女方20000元,后就去拿了结婚证) 此时男方和女方只是一个村的,长大了都外出打工,这回接触是通过媒人介绍才在一起的,根本没有深入了解,只是能过这样一个形式,两人在完全不了解对方的性格和能力的情况下闪电式的拿了结婚证,拿了结婚证后两人住到了一起,。。 后来,我20000元钱用在了女方建房上了,(双方都是农村的)意思就是说哪个都没用到这20000元钱,钱用在了房子上。。。。。 3年过去了。双方基本了解对方的性格和能力了。女方觉得男方从多种方面来讲,不是她想要过一辈子的男人,包括能力和为人处事上,所以一直也没生孩子,必竟每个女人都还是想找一个靠得住的男人,所以现在女方后悔了,后悔当初没有把事情考虑得长远些,后悔没有想清楚就答应对方拿了结婚证,现在女人的想法是必需要离婚,必竟这样托起两个人都累,而且两个人年龄都会托大。。。。 我想问的问题是如果两人去离婚,还存在着最开始那20000元钱的事吗?在平时女方和男方沟通交流的语言,女方看出男方想要一点损失回来,但女方觉得两人成为夫妻3年,最开始拿点钱很正常,现在哪个耍朋友不用个几万,而且肯定超过20000这个数字,在说又跟他在一起住3年,都付出过不少。。。。 谢谢律师帮我解释下,的确,我不是太懂法律,现在非常着急,想尽快把这事情解决了,这样托起很累很累。。。。。每天我都过不好 



【回复】 2008-10-28 19:17:04  chenlvshi  124.172.156.6
最开始的20000元,属于赠与或者聘礼性质,不能再追讨,男方也不能索要损失。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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